公司領導、各部門:
根據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16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》,并結合我司實際,現將清明節放假安排有關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4月2日至4月4日共3天。4月3日(星期天、農歷清明節)為法定節假日。4月2日(星期六)、4月4日(星期一)放假。4月5日(星期二)正常上班。
二、各部門自行妥善安排好放假前工作,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。
三、放假期間正常上班的部門,應在3月30日上午將值班人員安排表報至綜管部。
四、如有特殊情況,請聯系值班經理:13862132612 15206139086。 特此通知。